「神秘學」修訂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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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8年6月19日 (四) 20:57 的最新修訂
神秘學一般指超自然的形而上學,即有關神秘力量的學問。與其相對的是「可見的學問」或「可以測量的學問」,即科學。有時神秘學這個詞的使用不很精確。它有時亦被理解為「只有一定的人才能知道的學問」或「必須保密的學問」。
對於大多數神秘學家來說,神秘學仍指的是形而上學,無法使用邏輯推理或現有物質科學來理解的知識。
定義與歷史
神秘學指的是一種研究神秘或被隱藏的智慧的學問。對於神秘學家來説他們研究的是“真理”,因爲“真理永遠隱藏在普通的外皮内”。此中包括對魔法、超感官知覺、占星學、靈性、命理學、清醒夢等的研究,同時大部分也含有大量宗教信息,部分神秘學家相信煉金術、諾斯替教、路西法崇拜、新異教主義、泰勒瑪等。基督教、天主教、猶太教、印度教、佛教、伊斯蘭教一般不屬於神秘學領域,不過其部分新解如印度教的神通學或猶太的喀巴拉則概括在内。這些新興思想會被該教的大部分正統派批評為異端。
其實“神秘學”這個名詞非常泛泛,不被解釋或不被一般宗教認同的現象或理論解可歸類在此,各宗教人士也對它做出不一樣的定義。不過在西方世界,它的廣義解釋就如Nicholas Goodrick-Clarke的定義般:
- “神秘學是以宗教為思考基礎,扎根在古代神秘傳統上。其主要成分為諾斯替教、煉金術、魔法、新異教主義及喀巴拉。起源於創世紀之後的東地中海地區。”
这種思想在十五到十七世紀復蘇了一段時間,並結束在十七世紀經驗主義崛起之後。“在十八世紀,這些非正統的宗教及哲學開始被稱爲神秘學。因爲它們處於被認定的知識的最外層。”[1]並且這種知識只被部分考古學家及神秘學家所推崇。不過到了1770年後,世間對中世紀及浪漫思想的興趣讓神秘學再次在歐洲復活。從此神秘學與西方秘傳的關係變得密不可分。
喀巴拉被劃為神秘學的領域是因爲三博士及泰勒瑪。喀巴拉之後被收入黃金的黎明並被Aleister Crowley及其門徒Israel Regardie公諸於世。在這個時期很多作家致力於強調將不同的紀律加以調和。
例子
註解
- ↑ Goodrick-Clarke (1985): 18